工信部:“十四五”期间认定约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记者9月13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最近几天发布《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提出将建立集群动态管理和跟踪监测机制十四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确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政府培育一批省级集群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利于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形成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点线面结合工作格局,打造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服务优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同时,有利于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在资源对接,要素整合,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惠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缓解企业在资金,供求,人才等方面的困难
目前,大多数省份都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相关政策,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上述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块状经济产业集群,县级特色产业集群,特色小镇等示范区超过600个,在各地得到培育和认可,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日益显现但是,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还存在主导产业优势不突出,质量效益不明显,发展环境不完善,核心竞争力弱,产业合作和协同创新能力低,国际合作水平低等问题
《办法》以壮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为基础,明确了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推动集群数字化升级等六项重点培育任务。
其中,在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方面,《办法》提出要准确定位集群主导产业,强化链条,补充链条,延伸链条,畅通集群协作网络,提升专业配套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促进大中型企业协调发展,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支持集群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
为激发集群创新活力,《办法》提出,构建多层次集群创新平台,整合开放创新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推动集群与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创新合作机制,开展主导产业大中型企业集成创新和共性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标准制定。
《办法》明确,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集群的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实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加强对集群参与重大项目的支持,推动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集群的投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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