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受疫情影响租房职工每月最高提取1400元公积金
据山东德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5月27日,该市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允许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提高租赁月提取额度等措施。
《通知》显示,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缓缴期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并在缓缴期内补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应按规定重新申请
文件规定,因疫情造成房租支付压力较大的租房者,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疫情期间的房租提取额度。
职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每个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1400元,疫情期间每人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1200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通知》显示,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认定后,不再作逾期处理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是指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和被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一线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以人社部门发放一线人员加班工资和疫情补助的单位范围为准
非逾期处理期满后,借款人应归还全部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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